6名未满18岁的少年,其中最小的15岁,沉迷于网吧,喜欢吃喝玩乐,做事又吃不起亏,赚不了钱,想着偷东西钱多也来得快,便组成盗窃团伙。从2011年8月至12月,每当午夜12点以后,犯罪嫌疑人徐某、李某、刘某、欧某、李某某等6人在临湘市城区的大街小巷,发现车内有值钱的东西,就用起子撬开汽车后窗玻璃,或用锤子、砖头直接砸碎汽车玻璃的形式,盗窃汽车100多辆,涉案价值10多万元,损坏汽车百余辆。经审讯,6名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盗窃事实均供认不讳。
近日,湖南省临湘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(咨询成都律师)对这一少年盗窃团伙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,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末次作案时尚不满16周岁,不予逮捕。
据办案人员介绍,6名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在外务工,无暇管教,家庭条件条件一般,他们文化程度低,仅一人初中毕业,尤其缺乏法律意识,很多人在犯罪的时候都不知道是触犯了法律,到了高墙之内才明白过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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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窃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