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走私犯罪辩护律师
法律咨询热线:
18620000220
首页
律师介绍
刑事动态
刑辩指南
成功案例
犯罪状态
管辖知识
法律咨询
联系我们
法律文集
刑事动态
成功案例
刑辩指南
犯罪状态
管辖知识
经济犯罪
刑事诉讼
死刑知识
刑事法规
刑事证据
刑事审判
经济犯罪资讯
刑事鉴定
犯罪类型
律师案例
当前位置:
首页
>
律师文集
>
犯罪类型
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的规定
发布时间:
2015年6月19日
来源:
广州走私犯罪辩护律师
http://www.gzzsfzbhls.com/
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,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,并根据犯罪情节,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,确定罚金数额。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500元人民币。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,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,人民法院应当允许。
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
1.【贩卖毒品罪辩护词】陈斌贩卖毒品\非法持有
2.新形势下打击经济犯罪问题探讨
3.信用卡犯罪的若干问题及对策
4.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、原因及预防
5.事实存疑的利益应归于被告人——一起非法持有
首页
|
律师介绍
|
专长领域
|
法律文集
|
相册影集
|
案件委托
|
人才招聘
|
法律咨询
|
联系我们
|
友情链接
|
网站地图
All Right Reserved
广州走私犯罪辩护律师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
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:
18620000220 技术支持:
大律师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