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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高院法官涉集体嫖娼 嫖娼会有什么处罚

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28日  来源: 广州走私犯罪辩护律师     http://www.gzzsfzbhls.com/

上海高院法官涉集体嫖娼

上海高院法官涉集体嫖娼,一时间人们对正义失去了信心,法官作为正义的代言人,在任何诱惑面前应该要保持对法律的信仰,那些经常接触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官对违法行为有着深刻的认识,为何经受不住性的诱惑,做出了嫖娼的行为

近日,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被爆“法官夜总会娱乐”已停职接受调查,爆料人已到上海市纪委协助调查,并提交了时长30多个小时的完整视频。8月1日,有网民发帖称上海高院副院长等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等情况。8月2日晚,上海市纪委官方微博“廉洁上海”发布消息,上海市纪委看到网民举报信息后,立即会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,对该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的情况开展调查。将根据查清的事实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。而据爆料人称,他只是为取得赵明华违纪的相关证据,持续一年,运用各种方式,掌握了一系列视频资料,在衡山度假村拍摄的视频只是其中之一。公布这些视频并非针对陈雪明,而是针对赵明华,拍到了陈雪明及其他3名法院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视频,纯粹是一个意外。视频中,上海高院法官明显涉嫌嫖娼,嫖娼会有什么处罚

嫖娼会有什么处罚

1、行政处罚――拘留和罚款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“卖淫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”。

2、行政强制教育――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。

法律依据:《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》第七条规定“对卖淫、嫖娼人员,除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,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,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”。

同时该办法第九条规定“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。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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