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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代表算命先生非法集资13亿被判死缓

发布时间:2017年12月8日  来源: 广州走私犯罪辩护律师     http://www.gzzsfzbhls.com/

【内容提要】 一个在河南鹤壁市当地很有名气的卦仙儿毛某某,在给他人占卜吉凶时发现了一条“财路”——非法集资诈骗。但到头来还是没有算出自己何时翻船。2014年11月21日,河南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,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毛某死 一个在河南鹤壁市当地很有名气的卦仙儿毛某某,在给他人占卜吉凶时发现了一条“财路”——非法集资诈骗。但到头来还是没有算出自己何时翻船。2014年11月21日,河南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,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毛某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  骗术:多家公司相勾连非法吸收投资存款用于炒股等高风险类投资
  昨日,参加庭审的马先生和45岁的毛某曾经是好友。据马先生透露,5年以前,毛某是在鹤壁城区的公园里摆摊的主,给人算卦为生。随后他的变化让周围所有人咋舌,开公司、到处融资,然后成为富豪,到处赞助。鹤壁十大杰出青年、政协常委、人大代表、鹤壁市十大经济人物等荣誉纷至沓来。
  法院经审理查明:2009年5月以来,被告人毛某、郭某、王某、郑某、董某通过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方式,先后成立了琦新公司、众圣公司、宏远公司、明昆公司和炳达公司,并在上述公司中交叉担任领导职位担任职务。
  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,毛某等人采用明昆公司对琦新公司、众圣公司、炳达公司吸收存款进行担保,谎称将吸收的存款用于房地产开发、大宗交易等,并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方式非法集资,后仅仅将少量吸收来的资金投资到房地产项目,将大量资金用于炒股和信托投资等高风险行业,并购买高级住房、豪华车辆归个人使用,造成公司巨额的亏损。
  恶果:非法集资13亿2.8亿打水漂一帮“大亨”被判刑,其中主犯被判死缓和无期
  2012年下半年,资金链断裂,五被告人商定,继续加大吸收社会存款力度,继续骗钱。为逃避侦查,安排人员将明昆等公司相关会计账目予以销毁。
  经司法鉴定,自2009年6月至2012年11月,五被告人开办的公司累计非法集资数额为1377553139.10元,未归还的非法集资款为342030053元;被害人共申报未归还资金数额为281166527元。
  鹤壁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毛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编造资金用途,以高息为诱饵,采取欺骗的方法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逾13亿元,致使社会公众遭受2.8亿余元损失无法挽回,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,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给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,应予严惩。最终,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毛某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同案犯郭某、郑某被判处无期徒刑,王某、董某分别被判刑15年、14年。
  宣判后,被告人毛某、王某当庭未明确表示上诉;被告人郭某、郑某、董某当庭明确表示上诉高级法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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